机构职能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5-06 05:16:39
1.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主任: 裴海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宇、郭晓川
员额检察官:裴海波、张宇
2.第二检察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主任: 于洪洋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庞静宇、张昊宇
员额检察官:于洪洋、庞静宇
3.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任: 郭振宇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贾剑伟
员额检察官:郭振宇
4.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四检察部主任:郑小红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万金
员额检察官:郑小红、张青梅
5.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红泳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卢宏然 李松妍
员额检察官:刘红泳、宫厚仁、卢宏然
6.综合业务部。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综合业务部主任:田雨立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刘阳 张占新
员额检察官:田雨立
7.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办公室主任:天心 办公室副主任:郝悦媛
8.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政治部主任:白丽敏 政治部副主任:王婧昊、金肖月
9.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法警队大队长:王莉
法警队教导员: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