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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所在的红山区系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的下辖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北纬42°13′,东经118°53′,与沈阳、北京等历史名城具有较深渊源,自古就有“东接辽沈,南依京畿”、“旱码头”之称。全区东西长25千米,南北宽14千米,总面积50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6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面积50%以上。因城区东北赭红色山峰而得名“红山”,蒙语为“乌兰哈达”。全区辖11个街道、2个镇,居住着汉、蒙、满、回、朝鲜等22个民族,人口30.5万。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前身于1954年3月筹建,1954年4月1日正式成立,最初命名为赤峰县人民检察署,隶属于昭乌达盟人民检察署和热河省人民检察署。1954年12月改名为赤峰县人民检察院。
      1956年1月1日热河省撤销,赤峰县随昭乌达盟划归内蒙古管辖。1959年1月1日赤峰县改为赤峰市,赤峰县人民检察院改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1962年赤峰市分为赤峰市和赤峰县两个县级区划。原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也分出一部分筹建赤峰县人民检察院。余下部分成立新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即现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陷于瘫痪。1967年9月实行军管,取消检察院,从此中断十年之久。1969年7月1日随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管辖。
      1978年6月重新建院,名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1978年10月1日恢复办公。1979年5月1日随昭乌达盟重新划归内蒙古管辖。1983年12月昭乌达盟实行市管县建制,昭乌达盟改称赤峰市,原赤峰市划分为红山区和元宝山区,本院正式命名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有政法专项编51个,实有46人,事业编5个,实有5人。政法专项编人员包括员额检察官20人、检察官助理17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司法警察2人。聘任制书记员21人,其他聘用人员15人。现有班子成员8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政治部主任1人,派驻纪检组组长1人,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现有研究生学历12人,本科42人,专科及以下1人,其中法律专业22人,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9人。我院现有3人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成员,6人为全区检察机关人才库成员,有5人为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成员。
多年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1958年、1985年,我院2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单位。1958年,被评为全自治区检察系统先进单位。1986年,被自治区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0年12月被自治区院评为五好检察院。 2018年1月8日,自治区检察院对2017年12月开展的全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应用项目评比活动结果进行通报,本院的“互联网+法律监督平台”项目荣获三等奖。2018年1月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8年1人被自治区记个人二等功,1人参加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 获得“业务能手”称号。2019年我院1人参加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案管业务竞赛,获得“业务能手”称号。2020年3月我院“庆五一、迎五四”就是这么燃!检察官手指舞为祖国加油点赞!被自治区评为2019年度优秀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