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03-04 08:13:00
近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