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以案说法 > 正文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10-11 15:13:59


近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上一篇: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潘某某、陈某某、邱某某故意伤害、妨害作证、伪证案一审判决
下一篇: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