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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封某某、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一审判决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12-26 15:48:00
近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封某某、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封某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王某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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