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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捡漏”,却漏进了陷阱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11-19 17:03:11


  陈某说房子的性质变了如果不买就让章先生去起诉她还钱如果买就继续给章先生办理购房手续低价房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猫儿腻……
  购房人拿着多年积蓄,满心欢喜地以为“捡漏”买到了低价房,却没想到不仅房子没到手,购房款也被骗走了。这些低价房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猫儿腻?
  日前,这个将法拍房虚构为低价房出售的骗局被揭开,骗子陈某落入了法网。


  疑窦重重的房子
  2021年1月,江苏省江阴市民章先生通过房产中介陈某的介绍,打算购买一处房产。陈某称,此房为“工抵房”,即房地产开发商用来向施工单位等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房子,价格略低于同款商品房。
  陈某告诉章先生,自己买下这套房子后,尚未与原房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你要买,就让原房主直接过户给你,你把购房款转给我。”章先生当即同意,并与陈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为144万元,其中首付款79万元、抵押贷款65万元。
  截至2021年3月,章先生陆续付清了79万元的首付款。剩余贷款本应由卖方和买方共同办理,但陈某以自己从事多年房产中介、熟悉贷款流程为由,主动提出帮助章先生办理贷款。同年4月,两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贷款办理失败,陈某需要全额返还首付款及5万元赔偿费。但直到当年10月,贷款也没有办理成功。面对章先生的多次询问,陈某以“领导太忙”等理由推脱。
  2021年11月,章先生决定退房。陈某很爽快地付清了5万元赔偿费,却迟迟不退首付款。面对章先生的数次追讨,陈某拿出一份法拍公告,称这套房子现在是法拍房。
  “陈某说这套房子的性质变了,如果不买,就让我去起诉她还钱,如果买,就继续给我办理购房手续。最后成交价高于144万元的话,差价由陈某来补,成交价低于144万元的话,差价归陈某所有。”由于陈某称贷款申请已经通过即将放款,章先生便决定不再纠结房屋性质,继续让陈某办理购房手续。2022年1月,陈某退还章先生20万元作为竞拍保证金,并让其转到某拍卖公司账户,报名参加竞拍。
  转账前,章先生特意到拍卖公司了解房产情况。听到章先生提及陈某的姓名后,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曾有多名竞拍人与陈某存在纠纷,提醒章先生谨防诈骗。想到此前陈某的种种拖延与借口,章先生决定退出竞拍,陈某也同意终止合作。但面对章先生多次催促退款,陈某陆陆续续只退还了3万元。算上此前陈某已付的所谓5万元赔偿费以及20万元竞拍保证金,79万元首付款只追回28万元,尚有51万元的实际损失追索无果。2022年7月,章先生选择报警。
  负债累累的中介
  原来,2016年至2019年12月,陈某因做生意失败,欠下300余万元的外债及利息。为偿还债务,陈某萌生了在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委托购房服务等合同过程中骗取购房者钱款的想法。
  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陈某在从事房产中介服务时,从报纸、网络等渠道了解到曾流拍的法拍房信息和拍卖交易程序,将法拍房虚构为“工抵房”“楼盘尾房”等,并发布低价出售信息。
  被害人被低价信息吸引后,陈某以“房屋已被自己买下,但未过户”“有权处理他人二手房”等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引诱被害人支付定金、首付款、意向金、税金等钱款。这些钱陆续被陈某用于偿还更早的债务。
  此后,如果法拍房的法拍公告发布时陈某手头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竞拍保证金,陈某便会将房屋性质为法拍房的真相告知被害人,并引导被害人参与竞拍。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没等到法拍公告发布,陈某便已在偿还各类债务中耗尽了被害人的预付款。不明就里的被害人反复催问购房进度时,陈某再告知被害人此房为法拍房的真相,并编造各种借口使被害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以隐藏自己诈骗的主观故意。
  疏而不漏的法网
  经查,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陈某通过虚构房产性质,将法拍房谎称为自己有权低价出售的“工抵房”等方式,累计诈骗7名被害人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委托购房服务协议等,共骗取定金、首付款、意向金、税金等共计387万余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
  今年5月,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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