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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检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05-29 17:42:00


如何远离性侵害 ?
遭遇校园欺凌要怎样应对?
检察机关如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中汇报了“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5月24日,红山区检察院向红山区教育局送达赤红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书。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彭士明、红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鹏举出席会议,红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宫厚仁、红山区教育局副局长周宏光以及红山区各中小学校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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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一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红山区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实践,针对我区存在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对策办法,向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
会上,红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海涛介绍了红山区近三年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红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宫厚仁宣读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并向区教育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吕鹏举检察长就落实检察建议,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形成背景和重要意义,是高检院针对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向教育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要严肃对待,积极执行,落实到位,做到刚性。
 
二是此次检察建议的送达是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和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对近年来我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情况的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既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延伸。
 
三是检察建议送达后,希望教育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确保收到实效。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区委常委、副区长彭士明在会上指出,一是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学校是孩子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二是红山区教育系统要从源头入手,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录取教师、聘用人员的品德、人格和心理前置考察,把好入口关。三是各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共同为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红山区检察院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融入到今后的“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中,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严防黑恶势力引诱、利用未成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广泛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宣讲活动,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少年是逆风而行的鹰,是温柔潜行的鱼
关爱未成年人,就是关爱祖国的未来 
我们将持续开展
送法进校园活动
让孩子们知法、懂法、用法
健康安全快乐地度过人生中这一黄金阶段
拥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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