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08-10 10:20:00
近日,韦某打开尘封已久的房门,回到了自己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的家。
四年前,一场虚假官司使韦某的房产被查封,直到检察机关介入,才查明事实还原真相,韦某的房屋也失而复得。
一纸申诉材料的出现
2017年3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接到一份申诉材料。申诉人韦某称,她的丈夫傅某为已经死亡的陈某担保94.9万元借款,是债权人付某串通丈夫做的假担保,请求检察院依法监督。
该院初步审查后,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傅某2014年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立案侦查,2015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借条上有担保人傅某的签名,要确认担保的真假,需要进行笔迹鉴定。如果笔迹是真实的,还要查明是在陈某生前所签还是死后补签。这些基本内容查清后才能作出判断。”办案检察官说。
一个炮制的假担保
检察官的调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调阅法院诉讼案件卷宗,进行笔迹鉴定;查询银行往来凭证,分析视频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向正在监狱服刑的傅某了解事情经过。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借条上担保人的签名,是傅某在陈某死后签的。
那么,傅某为何要替亡者担保?
“这都是付某为了保住债权,精心炮制的一份假担保。”办案检察官说。原来,2012年8月,陈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付某借款94.9万元,并出具借条。不巧的是,陈某于当年12月因病去世。付某不甘心借出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一心想着如何要回这笔钱。
陈某借钱时,付某曾要求傅某作为担保人,但被拒绝了。一年后发生的一件事,让付某看到了机会。2014年1月,傅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羁押。付某认为,只要让傅某为陈某担保,钱就能拿回来。
为让傅某自愿在借条上签字担保,付某通过傅某的律师张某(另案处理)到看守所做傅某的思想工作:“与其财产被法院没收,还不如把财产转移到付某名下,等你服完刑出来,还可以照顾你……”
一番思想动员后,傅某同意签字,但他叫律师让付某对自己的承诺录个视频为证。
2014年3月11日,张某携带付某录制好的视频和借条到看守所,傅某在借条的担保人一栏上签字,落款时间为2012年8月。
2014年4月9日,付某依据这张借条向龙岩市新罗区法院起诉,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付某依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傅某在厦门的房产。
一份维护公正的抗诉书
当房产被法院查封时,韦某惊呆了。她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不会背着她给别人提供担保。为此,她报了案,公安机关受理调查后作不立案处理。无奈,韦某向新罗区检察院申诉,并控告付某伪造证据搞虚假诉讼,请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经过调查,新罗区检察院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17年11月,付某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在揭穿付某虚假诉讼真相后,2017年10月,新罗区检察院向龙岩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认为原审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已查明是伪造的,判决有误,应予纠正。龙岩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该市中级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今年5月9日,法院重审后作出判决,驳回付某要求傅某返还借款94.9万元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韦某向法院申请解除被查封的房产。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