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09-30 10:34:00
2018年9月14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2015年4月23日起加入“云讯通”传销组织,以参与“云讯通”投资活动获取高额回报,发展下线人员的人数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人多发展下线。周某某的下级推荐网络有11层,409个账号,按证件号码去重后,剩余104个账号。在安置网络中,其下级安置网络有29层,569个账号,按照证件号码去重后,剩余160个账号,总业绩人民币433500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2015年10月18日起加入“云通讯股东系统”传销组织,该下级推荐网络有1层,2个账号,总业绩为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