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业务 > 刑事检察 > 正文

“城市猎人”惊现街头,用一辆夏利车专门“捕猎”......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10-29 10:38:00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一旦被查处,将会面临罚款扣分甚至刑事拘留的严厉处罚。但,无论交警设卡盘查还是机动抽检,还是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喝完酒之后非得去握方向盘。这不,就被别有用心之人盯上了,他们摇身一变成为“城市猎人”,把“酒驾者”当猎物,发现你酒驾之后,直接狮子大开口,轻则几千元,重则上万元!利用涉嫌酒驾人的心理,不敢报警,往往只能认栽......
家住赤峰市红山区的张东(化名)和崔晓伟(化名)是好朋友。一日,二人相约来到一饭店吃饭,闲谈时相互坦言最近的经济状况都不太好,于是二人商量着:怎么想办法弄点钱花呢?正在冥思苦想的崔晓伟扫了一眼旁边正在吃饭的顾客,只见其中有一食客酒过三巡,手里拿着汽车钥匙摇摇晃晃地走出饭店。崔晓伟顿时眼前一亮,有办法了!“咱们就对这些酒驾司机下手,专撞他们的车,他们不敢报警,我们就借此讹他们的钱”听到这个主意,张崔二人一拍即合。
 


张东约来了他的几个小哥们儿,这些人无固定职业,平时总爱凑在一起瞎混。张东请他们吃饭,并将崔晓伟的“创意”说给大家听,张东还真像是个导演一样,给大家分配起角色来。张东负责开车,因为张东认为他恰好有一辆旧的夏利车,用来当作案工具再好不过了。小杨和小李负责寻找目标(酒驾司机)。小史、小赵、小周负责在“事故”现场“扮演”观众,主要职责是在现场劝导酒驾司机“花钱了事”。
 
2017年8月18日,小杨和小李来到位于赤峰市红山区解放街的一家麻辣烫饭店,二人吃饭时伺机寻找目标。小李见隔壁桌有一大哥是他认识的,就上前给这桌的客人敬酒,不一会儿,席见一位顾客起身要走,小李看出这人没少喝酒,就一直盯着这个人,直到他开车走了。小李马上打电话给张东,告诉他这个酒驾司机的情况及行驶方向,并告诉张东目标车辆的颜色和车牌号。张东尾随该车并成功制造了“交通事故”,车主果然胆战心惊,被要求掏出3000元钱了事了。就这样,第一笔“买卖”成功了,张东哥几个小聚一下,并进行了分赃。
 
2017年8月21日凌晨,张强(化名)酒后开车拉着吴锋(化名)和吕跃(化名)从饭店吃完饭后回家,当行使到松山区彩虹桥车站对面的时候,张强的车与一辆白色夏利车相撞,对方先后来了10个人左右,对方的人以张强酒后驾车为由向其要1万元钱,否则就报警,后张强给了对方一些现金,吕跃通过微信给对方转了一些钱,经张强联系其朋友赵刚(化名)到现场后也通过微信给对方转了一些钱。这次张东他们“碰瓷”收获了7000元。
 
每到深夜,张东及同伙就像幽灵一样,隐蔽在饭店、KTV附近,挑选他们所谓的猎物。自2017年8月至10月间,张东、崔晓伟等人采用上述“碰瓷”手段实施敲诈勒索作案七起,敲诈所得数额三万余元。该案其中一被害人李小龙(化名)于2017年10月27日报案,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于当日立案侦查。侦查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先后将张东、崔晓伟等人抓获。
 
2018年7月4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东、崔晓伟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均受到判处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检察官提醒: 
 1、牢记酒后别开车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驾”纳入犯罪。尽管如此,一些车友往往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回家,容易发生事故暂不说,结果被不法分子“盯上”,由于喝了酒不敢报警,最终不得不支付大额的赔偿费。
2、酒后找代驾要慎重
有不法分子先冒充代驾司机,设法套取车主信息,临近目的地时借故离开,随后伙同他人制造事故,向酒驾车主索要高额钱财,车主往往只能掏钱私了。现在还有这样的“做局”方式,所以找代驾时最好通过正规平台下单。代驾过程中一定要到达目的地,把车停好。如果真的遭遇代驾不愿开了,自己也千万不能驾驶,宁愿把车停在原地,找亲友来帮忙,或重新找代驾。
3、真遇到“碰瓷”要报警
如果真因为酒后驾车被“碰瓷”,逃避不是最佳方式,说不定反而让自己陷入困境。此时不要慌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录像,保存证据,以便以后维护自己权益。遇到那种恐吓威胁的人就千万不要下车,紧锁车门,赶快报警,避免碰瓷者做出过激的行为。
交警到达现场后,可以私下告诉交警自己的疑虑,这样交警通常会核查是否为“碰瓷”,如果不是也会仔细勘察、调取监控,判断是否有“碰瓷”嫌疑。如果交警发现有可疑之处,会通知相关部门继续调查。

上一篇:误将路人当小偷,将其打伤被判刑
下一篇:讲述案例故事之《老于不服法院判决,咋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