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召开第三次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2-02 22:58:00
2月1号下午4点,我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及民众关心事项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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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孟和巴特尔就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通报。
截止1月31日,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其中1月24日确诊1例松山区患者、1月27日确诊1例林西县患者,两例患者均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隔离治疗,现病情平稳。我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34人,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其中1人于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已转松山区医院隔离治疗,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两次检测核酸阴性。其余33人均在当地集中隔离观察,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情绪稳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钟佳阳就《实施公路交通管控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关于道路交通管控情况。
各地区要依法依规设置监测点,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等措施,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畅通。如因防控疫情需要,确需对公路进行封闭、中断交通的,要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
二、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情况。
为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制了通行证,配发给各盟市,重点保障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医患人员运输。通行证由各地交通部门发放,卫健、工信等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应急运输车辆信息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一车一事一证”。
三、关于市内重点企业对外运输产品和原材料的车辆通行证情况。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针对市内重点企业产品和原材料运输统一制发了车辆通行证,仅限于在规定线路上行驶,不享受自治区统一配发的通行证相关政策。
四、关于“市内公路通行卡”情况。
市防控指挥部统一制定了“市内公路通行卡”规定模板,各旗县区嘎查村、社区自行印制,只限于返岗人员驾驶的私家车。“市内公路通行卡”实施车主和嘎查村、社区双重负责制,车主履行随车人员的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所需措施的责任,嘎查村、社区履行对车主监管疫情防控所需措施的责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丽丛就当前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返岗工作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决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返岗时间和工作方式参照自治区执行。即2月3日上班,至2月9日前全部实行弹性上班工作制。
二、关于企业开复工的问题。
按照自治区最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企业开复工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市域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开复工。
三、关于各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的问题。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等窗口单位采取四方面措施,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一是临时关闭线下实体办事大厅。二是全面开启“网上办,不见面”办事模式,及时发布各类事项办理流程,指导企业和群众进行网上办理和电话办理。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确有特殊需要的办事群众,可通过网上及电话方式申请预约,各窗口单位将提供一对一服务。四是对于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要求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登记,禁止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的群众进入办事大厅。
四、关于学校开学的问题。
我市已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明令禁止各类教育机构开展线下教学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同时,组织全市中小学利用“智慧教育”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服务,全体教师、家长和学校管理者在家利用计算机或手机即可方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