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2-21 20:37:15
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严格依法追诉、惩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破坏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
全区检察机关介入、办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类案件,其中,妨害公务罪32件40人,寻衅滋事罪11件13人,暴力伤医犯罪1件1人,危害公共卫生犯罪2件2人,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件1人,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件1人,诈骗罪9件9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2件2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5件9人,其他涉疫情犯罪4件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