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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发布关于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强化末端查验的通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2-24 11:18:00


赤峰市关于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强化末端查验的通告
 

随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我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与外地经济往来走向正轨,人流、车流随之增多,外地返赤来赤人员也随之增多,加强末端查验、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工作对于疫情防控至关重要。鉴于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末端查验工作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管控举措,特别是对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督查、检查力度。市高新区及各类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对辖区企业落实末端查验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继续强化铁路民航站点管控力度。对通过铁路、民航来赤人员,必须查验身份信息,逐人进行测温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一律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三、加强社区、村屯管控力量。进一步充实社区、村屯等末端检查点的查验队伍,动员更多的党员、志愿者参与到城乡社区封控管理中来。所有参与社区管控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视同正常上班工作。

 四、强化居民小区出入管理。取消小区“一家一人、一天一次”的管理规定,变为“实名通行证+身份证”双证核验。对需要出入小区的居民,已持有实名通行证的继续有效,持有通行证未加注实名的加注实名后继续有效,没有通行证的出行时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对进入小区的所有人员都要查验双证,人证相符后方可进入。对自治区以外返回人员进入小区的,要查验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同步做好测温登记,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至所属社区,原则上非本小区住户禁止进入小区。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排查+扫码登记”等方式,加强人员出入管理。

 五、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继续执行夜间封控规定。当日22:00至次日6:00对小区进行封控管理,在此期间,除接送病人等特殊情况外,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出小区。

 六、落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对于已经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和恢复营业的各类场所,严格执行各级制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措施规定,对所属员工新返赤的,以及外来车辆司乘人员都要实施末端查验、落实管控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对于隐瞒不报、漏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责令关停外,还要记入诚信记录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强化酒店、宾馆、旅店外地来赤、返赤人员管理。对所有入住人员都要进行身份信息查验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对于自治区以外、特别是重点疫区登记入住的人员,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所属辖区,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八、加强市外返赤公职人员管理。对于从市外返回的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及在岗招聘和购买服务人员),实行既向抵达地管控点进行信息登记、又向所属单位如实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各单位组织纪检人事部门要加大核实力度,对于漏报瞒报一经查实的,严肃追究本人及单位领导责任。

 九、目前仍然滞留在湖北的赤峰籍人员,疫情期间暂不返回赤峰。

 十、本通告未尽事宜,各旗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

 

赤峰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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