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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小心这些花式“蹭热点”诈骗!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2-26 11:37:00


  在全国人民同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时,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种种手段实施诈骗,检察官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以下这些诈骗手段,防止落入圈套:
  购物类诈骗
  1.虚假售卖口罩等防疫物资。骗子利用人们急于购买、储备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的焦急心理,谎称有货或者可以帮忙代购,在受害人付款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2.利用钓鱼购物网站虚假销售诈骗。骗子会利用疫情热点,搭建钓鱼购物网站,通过虚假售卖口罩、药物等方式,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以此来盗取信息或个人财产。
  3.网络刷单诈骗。骗子利用人们“宅在家中”的情况,通过发布“足不出户,工资日结,工作轻松,报酬丰厚”等刷单广告,实施网络刷单诈骗。
  退改签、退费诈骗
  1.火车票、飞机票退改签诈骗。骗子会利用疫情期间,国内、国际部分交通停运、变更的情况,通过发送虚假的退改签信息,引导用户点击诈骗网址或拨打虚假“客服电话”,收集受害人银行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用户钱财。
  2.旅游、酒店、快递退费。诈骗分子利用疫情期间,大量旅游及酒店的预订行程取消及快递发货困难的情况,以押金返还、快递退费为借口,发送虚假信息,引导用户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盗取用户钱财。
  冒充类诈骗
  1.冒充政府部门,推销“特效药”。骗子利用大家对疫情的恐慌心理,通过假冒政府部门、疾控部门或者相关药物研究部门推广所谓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效药”“新药”“国外药”等,骗取购药钱财。
  2.冒充亲属,谎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诈骗。骗子冒充亲属,谎称受害人子女或其他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利用受害人的焦急心理,要求对方立即汇缴“住院费”等,骗取钱财。
  3.冒充慈善机构,骗取爱心捐款。骗子利用疫情期间,人们共同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爱心和同情心,发送“献爱心”等虚假信息,骗取公众爱心捐款。
  检察官提醒
  任何利用疫情进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疫情当前,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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