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4-02 11:28:10
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督办2020年重点检察工作
只争朝夕,把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
“疫情给我们的检察工作带来一些客观影响,但我们要通过主观努力挽回、减少疫情带来的延误,只争朝夕、全力以赴把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3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督办2020年重点检察工作。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效做好2020年重点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学习了自疫情防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3月2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3月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提出针对性的落实举措。
“清明节期间,最高检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得离京。干部职工有共同生活的亲友近期从境外进京的,要及时报告并严格执行北京市关于境外进京人员的各项规定,不得自行变通!”针对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3月30日,最高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最高检机关自身疫情防控提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对这些具体要求,张军在会上进一步作了强调。如何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司法服务?张军提出,“要主动作为、积极有为,认真研究疫情给经济社会秩序带来的影响,特别是了解、掌握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的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办好各类案件,服务做好‘六稳’工作。”
在“外防输入”方面,检察司法办案如何作为?张军给出明确答案:“对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案件要高度重视,依法办理。要通过检察履职向全社会、国际社会发出明确信号:我国严格依法防控疫情输入,不论是否中国公民,进入中国境内都要按照我国法律、防控政令执行,违反的都要依法处理。典型案例要及时对外发布,警示、教育工作要做到前头。”
如何克服疫情带来的客观影响,把延误的检察工作“工期”追回来?最高检分管院领导在会上介绍了2020年42项重点检察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落细,张军结合这些工作任务划重点、提要求——
“‘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要体现在每一项细微的、具体的检察工作中。总体上,我们要按照中央精神,坚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根本性要求,结合当前形势,更充分地把我们的职责履行好、潜力发挥好。”
“扶贫领域涉案财物返还这项工作要抓紧做,能往前赶的就不能往后拖,要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上去认识这项工作!”“对涉及企业家行贿的案件要区分情况,那种不花钱不办事‘被动’行贿的,要和‘围猎’干部的‘主动行贿’区别开来!”“案例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抓好了,就能反映我们各方面的素质都很过硬。总体上,我们的案例指导工作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但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要充分发挥案例的作用,按照确定的计划及时推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同时,督导、促进各级检察机关学习、用好这些案例,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出席会议。最高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