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04-27 15:02:00
一、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案质效提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8人,同比下降32.85%;不捕281人,同比上升71.34%,不捕率43.3%,同比增加20.27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512人,同比上升0.27%;共决定起诉928人,同比下降17.44%;决定不起诉323人,同比上升86.71%,不起诉率25.82%,同比增加12.48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3月,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02%。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88.02%;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0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6件,同比上升3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8件,占监督数的69.23%,同比增加24.23个百分点。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3件次,同比上升59.26%;已纠正39件次,监督采纳率90.7%,同比增加12.92个百分点。
3. 刑事抗诉。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同比下降40%。法院同期审结12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占审结总数的33.33%,同比减少7.85个百分点。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件次,同比上升7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8件次,采纳率100%,同比持平。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9人,同比下降52.5%。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件,同比上升5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人,同比上升350%。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件,同比纯增。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人,同比纯增。
二、民事检察全面推进,监督精准性不断提高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3件,同比下降23.15%;提出监督意见9件,同比下降57.14%,其中提出抗诉1件,同比纯增,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抗诉改变率100%,同比持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件,同比上升1400%,法院同期采纳14件,采纳率93.33%。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同比上升300%,法院同期采纳20件,采纳率83.33%。
三、行政检察能动履职,监督效果不断提升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纯增,法院同期采纳7件,采纳率100%,同比纯增。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下降17.65%,法院同期采纳14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量增加,保护效果不断强化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同比上升303.0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31件。开展诉前程序114件,同比上升500%。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纯增。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走深走实,全面司法保护不断加强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不捕34人,不捕率为77.27%,同比增加52.95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3.9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4人,不起诉41人,不起诉率74.55%,同比增加24.55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48.73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9人,占审结数的38.16%,同比增加24.8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6人。开展法治巡讲8次,同比上升100%。
六、检察信访总量下降,司法救助数量大幅增加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08件,同比下降19.79%。开展司法救助10件,同比纯增,发放救助金15.2万元,同比纯增。
七、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全力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决定起诉涉黑恶犯罪1人,同比纯增。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2年1至3月,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7人。
八、院领导积极办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比例增大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37件,同比上升57.02%。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22件,占4.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515件,占95.9%。
2022年1至3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331件,占61.64%;民事、行政检察类19件,占3.54%;公益诉讼检察类113件,占21.04%;案件管理类71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同比下降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