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第一课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3-20 11:34:00
为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3月18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学习。受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鹏举同志委托,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永德同志主持。
干警通过部门和个人自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孟宪东在赤峰市七届纪委七次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
会上,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摘要、毛泽东“延安整风”三篇论述:《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学习了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刑事错案的依法纠正、责任追究和善后工作的意见》等内容。
会议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院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牢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
会议强调要把教育整顿作为政治任务,压紧压实政治责任。要抓住教育整顿契机,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工作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入心入脑。落实好讲学习、讲政治、讲业务、讲管理、讲自觉“五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全院检察干警政治忠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