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12-06 09:08:42
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激励和教育检察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赤峰市检察机关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上午9时,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奏唱国歌后,赵永德副检察长手抚宪法,带领检察人员庄严宣誓。
赵永德副检察长抚按宪法领誓,检察人员面对国徽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刘武军副检察长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后,赵永德副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对全体干警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二是坚定立场,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可以说,宪法是国家布最大的公信于天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三是勇于担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全体干警要始终心怀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历史重任和新时代、新阶段对检察人员的基本要求,保持政治定力,提升工作能力,始终严于律己,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检察事业中去,投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去。
宪法宣誓是党和国家赋予国家工作人员职责的法定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对每一名干警来讲,参加宪法宣誓仪式既是一次精神洗礼,也是一次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再教育、再激励。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牢记誓言,以责履誓、以行践诺,把尊法学法用法化为自觉行动,坚定不移做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