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新修正的《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6-19 16:49:27
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能力,提高法治宣传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近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综合业务部全体人员学习了新修正的《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通过此次学习,综合业务部全体人员对《条例》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有了更加全面、细致的了解,充分认识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理清了今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
下一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检察能动履职提高公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全面推进法治红山建设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