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碧水绿”,公益诉讼守护水清河畅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11-03 10:04:09
水是生命之源,治水兴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强化使命担当、积极能动履职,每年定期对辖区河湖沟道进行问题线索全面排查。主动对接河长办及有关行政机关,持续深化并巩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聚焦侵占河道违规种植、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清理非法占用和污染的河道,督促恢复治理水域生态环境。
2020年以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先后10余次到英金河、锡泊河、柳条沟河、昭苏河等地查看现场,针对发现的问题,办理涉及河湖“四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诉前磋商2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整改落实;及时对行政机关的整改结果进行跟进监督,持续助力推动红山区河湖流域生态保护和水环境稳定向好。
一是聚焦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力度。持续做深做实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等领域案件办理,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注重办案方式方法,统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协同履职,形成治河管水合力。深化与行政机关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协作配合,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加强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推动构建流域统筹、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强化公益诉讼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凝聚专业志愿者智慧优势,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持续健全社会支持体系。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推动系统治理。持续强化类案发现与研究意识,主动发现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短板漏洞,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推动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区域治理制度机制,助推解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病灶顽疾”,促进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