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12-09 15:40:17
为有效提升社区居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化普法进社区工作,12月7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与红山区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社区,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社区居民30余人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围绕本案的事实,从定罪量刑、社会危害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就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和现实危险性,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对在场的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红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作出了有罪判决。
此次零距离、直观生动的普法活动,为社区居民呈现了一次普法教育,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打击与预防犯罪、普法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又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获得法治教育和法律知识,实现了“起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