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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检益】“协同监督+公开听证” 以“我管”促“都管”助力生态安全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5-20 09:04:36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矿业公司占用林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林地破坏。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作用,增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红山区人大调研组、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四位红山区政协委员对某矿业公司违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在前期实地调研的基础上,5月16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调研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某矿业公司占用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赤峰市林草局红山区分局负责人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规定,提出明确的听证事项,并结合法律法规通过案件进行释法说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结合案情从多角度发表意见。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表示,希望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督促该矿业公司进行林地植被恢复,并表示,通过此次听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参加听证的政协委员表示,该矿业公司应在相关部门的督促下尽快恢复林地,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监督效果。经过听证员讨论、评议并表决,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事项事关生态环境修复,同意检察机关向赤峰市林草局红山区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林草局红山区分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赤峰市林草局红山区分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该矿业公司停止破坏林地违法行为,及时对涉案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并确保恢复效果。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协同监督工作,提升协同监督质效,通过依法能动的“我管”,推动职能部门的“都管”,用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美好家园的期盼,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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