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野生动物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
6月7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红山区林草分局、红山区公安分局在乌兰哈达公园、红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主题普法宣传、野生动物放归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册,重点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近几年野生动物保护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向群众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保护生态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引导在场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呼吁大家抵制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自觉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
本次放归的动物为狐狸4只、獾1只、隼2只、野鸡4只、黄雀10余只,均为野生动物收养机构近期救治的受伤、受困、生病野生动物,经救治恢复健康后,实施科学放归。
此次活动不仅传递了生态保护理念,也激发了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履职,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凝聚合力,加强源头防控,为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守护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