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5-09 20:33:40
为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2025年5月9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会同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红山区红山小学、第四小学、第十一小学,对上述学校周边“小饭桌”食品留样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留样设施配置及留样过程,具体为是否配置专用冰箱,并有“留样冰箱”标识;留样冰箱是否有温度显示装置及每餐次、每个品种食品成品是否留样;每品种留样食品是否单独盛放于专用密闭容器内等。同时,对经营者也进行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小饭桌”存在留样冰箱无“留样冰箱”标识、留样冰箱无温度显示装置及个别品种食品成品未留样等问题。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督。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校园、学生食品安全领域,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加大实地检查督导力度和密度,以法治力量护航“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