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6-03-09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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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2日在赤峰市红山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鹏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红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新的成绩。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有新举措。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积极服务铁南棚户区改造这一总理关注的“头号民生工程”,主动在铁南棚户区派驻巡回检察室,坚持同步服务、同步预防、同步监督、同步对接,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拆迁补偿、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接待群众来访120余人次,处理纠纷30余次,现场监督强制拆迁2次,涉及被征收户33户,对一期安置房2.4亿元招投标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巡回检察室成为了检察机关在铁南棚户区的“一线民意收集窗口”、“一线矛盾化解窗口”、“一线法律监督窗口”。2014年10月21日,内蒙古电视台《法治专线》节目播出了我院积极履行职能,助力铁南棚改建设的专题片《群众为棚户区里的检察室点赞》。
——打击预防职务犯罪有新进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四类案件”并完善“一个机制”。即重点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垄断行业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案件;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初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23件32人,立案5件6人,均为大案。其中1件为要案。立案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参与了市院专案组对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护士拐骗男婴事件背后4名医务人员失职案的查办工作。
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项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预防14项,涉及项目资金3亿元,进行警示教育113次,预防咨询和预防宣传145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35件。深入十二中和实验小学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画册,组织学校领导和师生代表参观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总任务、价值、目标,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3件370人,批准逮捕231件275人,不批准逮捕82件9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2件584人,提起公诉319件419人,不起诉13件1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报送市院11件20人,公安机关撤回7件7人,退回补充侦查32件57人,正在办理50件67人。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准确办理有关案件。依法追漏捕、漏犯、漏罪,及时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纠正。案件的批捕准确率、不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不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
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243名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进行了监督检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检察建议18件。与区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共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抽检行政单位20个,行政执法案卷491册,发现4大类8小项126个问题,发出了检察建议并得到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我院提出的搭建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网络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案件衔接平台“三大平台”的建议正在落实中。
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办案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30人,全部进行了社会调查,提供法律援助10件1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9件43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6000元。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正确处理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受理来信来访63件113人,检察长接待24件52人。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丰富检务公开形式。本院在办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已经全部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并在线接受阅卷、会见、取证、变更强制措施等预约申请。
——队伍素质形象有新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立行立改,整改班子“四风”问题16个,班子成员“四风”问题95个。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作为活动“自选动作”,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标准》的规定,坚持目标不换、标准不变,查找出业务工作存在12大类68项问题、综合工作存在9大类50项问题,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深入开展队伍建设推进年、规范化建设推进年、信息化建设推进年“三个推进年”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以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层级管理、层层负责。检察长按月、按季度调度全院工作,副检察长按周调度分管工作,实行副检察长带班督察制度,对日常工作一天一检查、一周一通报。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层级落实到人。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确立并践行爱国、敬业、公正、廉明的新时期红检精神。在国庆节和12.4宪法日组织全体干警宣誓,提高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育检活动,用文化陶冶人、激励人。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面向全国选调检察人员,充实检察队伍。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基本目标,加强干警教育培训,有1名干警在自治区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信息化保障水平有新提高。对办案车辆、信息化装备、检察技术装备进行更新,对检察专线网进行分级保护,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建成了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接待大厅、高清视频会议室、远程接访室,努力实现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检察宣传、检察理论研究、检察信息、保密、检察技术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检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转发119篇,检察理论文章被刊发25篇,检察信息被上级院转载42篇,开展文证审查、技术协助100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有效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还不够大;诉讼监督效果还不够显著;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庸懒散拖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干警仍然有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思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七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红山、法治红山建设,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公信力,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谋求新作为,为开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营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居乐业的民生环境。
落实这一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发展大局,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七届八次全委会议的分析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全面贯彻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上来,围绕更加注重产业转型升级、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更加注重依法治区、更加注重从严治党,推进思想观念和工作实践创新,探索做好新常态下检察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贯彻执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九项措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手段,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网络犯罪。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惩治和预防国企改革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查办土地出让、租赁、分配等环节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专项查办预防活动,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四、加强法律监督,保证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围绕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对行政权运行的监督,对违反法定程序、超范围、超时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纠正。加强人权司法保护,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司法清正、社会公正。
五、打造过硬队伍,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公信力
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加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职业良知教育,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底线。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方向,结合实际有序落实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党纪检纪,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希望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八化”建设,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尽职尽责、勇于担当,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为谱写富裕开放魅力和谐红山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