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11-19 16:58:48
非常荣幸能够作为赤峰市检察机关首批赴京交流锻炼干部前往北京市检察机关学习,四个月的时间弹指而过,于我而言,是一段充实又难忘的旅程。7月2日到达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后,领导对我们的衣食住行都做了细致的安排,让我们感受到浓浓的暖意。
在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我始终坚持政治学习,参加了形式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观了圆明园廉政文化基地等,全面巩固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同时也在厚重的历史中真切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远意义,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京津冀+晋蒙”共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岗期间,我系统地参与了制作法律文书、调解、提审、开庭等案件办理工作。在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轮岗期间,积极参与办理7件经济犯罪案件,包括11人的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首例假冒服务商标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注册商标案、利用APP非法套现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轮岗期间,积极参与办理包括盗窃案、招摇撞骗案、故意伤害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危险驾驶案等40余件轻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同第三检察部主任、案件承办人一同接待案件被害人来访,对被害人提出的诉求进行全面详细的解答;同分管领导、案件承办人一同参加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调解工作并最终成功化解当事双方矛盾。
学而知不足,学而无止境。此次交流学习是学与思的结合,在面对疑难复杂问题时,检察官耐心细致的答疑解惑使我豁然开朗,充实了理论知识,升华了职业精神,为今后的检察办案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与其他同事的交流和讨论中,我也深受启发。大家分享着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给我带来不同的经验、背景和思维方式,他们的观点和想法为我解决日后工作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思路。在检察事业的道路上,我仍是一个初学者,还有很长的路需要熟悉、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秉承着“终身学习”的态度,对标先进,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取长补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以北京各位优秀检察同仁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工作中锻炼自己、在成长中完善自己,努力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只有收获,才能检验耕耘的意义。此次赴京交流学习,通过“走出去”,将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成果“带回来”,实现资源共享,力争达到“一人学习、众人受益、共同成长”的效果,对提速推进全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将以此次学习交流为契机,提升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转变理念,理清思路,切实把交流学习成果运用到检察履职中,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