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12-28 17:48:28
12月27日上午,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初心如磐,薪火相传”的从检三十年工作座谈会,纪念庆祝部分同志从检三十年(以上)这一事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振森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从检三十年(以上)在职同志及青年检察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从检三十年的老同志,深情回忆并讲述了自己三十(多)年来从检的难忘经历,分享了从事检察工作的心路历程和情怀感受,表达了自己对检察事业深深热爱和殷殷祝福。
与会班子成员发表赠言感言,分享与老同志们共事的难忘经历,回忆相处的真挚情谊,高度赞誉他们的高尚精神品质和为检察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送上美好祝福,并表示将传承红检精神,为检察事业的美好明天接续奋斗。
张振森为从检满三十年的老同志颁发了荣誉纪念章。
张振森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三十年栉风沐雨,三十年敬业如初”,在三十年的时光里,这些检察人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履行职责,值得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一是要学习他们甘于平凡的情怀,要始终充满热情、践行信仰,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庸的业绩,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学习他们忠于职守的品格,牢记初心使命,珍惜检察官荣誉,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职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宗旨理念。三是学习他们乐于奉献的精神,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坚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张振森勉励年轻检察人员要向前辈学习,努力做“四有”青年。一是要做有志青年,“有志者事竟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理念和志向贯彻检察工作始终。二是要做有才青年,“才是立身之本”,要在实践历练中,成为会思考、懂专业、有情怀、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律人才和办案的行家里手。三是要做有为青年,“有为才能有位”,勇于改革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在奋斗实践中砥砺意志、接受考验,经受磨炼、增长才干。四是要做有德青年,“做人德为先,百品德为上”,自觉加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德行的修养,常怀敬畏之心,让青春理想在人生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