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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履职,积极监督——人民监督员履职感悟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2-10 15:44:30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监督员,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人民监督员,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廉洁公正,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这是人民监督员庄严而神圣的宣誓词,更是人民监督员的使命与责任。回望履职以来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感悟颇深。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健全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将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亮晒”于阳光之下,以“嵌入式”“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实现了人民监督员“敢监督”“真监督”,又能让社会公众多角度、宽维度地了解检察工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听、可感可触。在多次参与案件听证和监督活动的过程中,对如何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有了清晰深度的思考。

一、恪守初心底线,敢于监督

人民监督员不能忘记“人民属性”这一概念。它是植根于人民、扎根于人民,是代表着人民群众行使监督职能重要体现,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公正心;要从公众认知的角度对案件的办理敢于提出监督意见;要站稳人民立场,让检察机关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兼顾还原事情的本质;要在“释法说理”中,运用以情感人的方式,善用非“法言法语”耐心细致进行解释说明,让冰冷的法条变得“暖心疏解、人情味更浓”;要让司法的温度化解更多的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情绪,更好地修复社会关系。

二、提升履职能力,尽职尽责

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所在,要求人民监督员做到监督有方、建议有效;始终保持“为民之心”“公道之心”。在参与检察机关监督活动中,有理有据如实地表达监督意见,理性务实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听证评议案件的发言中,严肃认真表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理论充电学习中,详读了《方圆》杂志中典型案例,吸收营养经验;从每日必阅的《检察日报》中,知晓全国检察系统新动向、新举措;在平常素日中利用碎片化时间,积累履职必备的法律知识,努力提升综合视野和履职能力。

三、提高履职实效,主动作为

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要求定位精准,明确监督范围,熟悉监督内容,遵守监督程序和规定;在这个前提下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大胆监督、如实监督,主动融入检察工作中去;通过多次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深深体会到检察官在工作中的种种努力、在执法中的铁肩道义、在办案中的高度负责;也切身感受到检察官身上所具有的品德情操、言为士则,行为世范。以亲历检察监督活动中的所见所感,向周围群众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用检察服务为民的小故事去感化周围群众,让更多群众了解到检察机关办案的阳光与温暖。

在今后的履职工作中,我要更加珍惜人民监督员的荣耀,继续履行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严于律己,提升法律素养,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跟进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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