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9-19 10:43:03
执业药师“人证分离”是指具有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药师,将证书挂靠在药店或其他药品经营单位,但实际上并不在岗提供药学服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时,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减少经营成本,部分药店选择药师“人证分离”,增加了群众用药风险。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充分发挥“政协+检察院”协同监督机制作用,9月17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红山区政协委员联合开展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检查活动,三位红山区政协委员、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检查以红山区单体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不在岗履职情况为重点,选取红山区部分单体药店,通过核对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现场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药店执业药师情况,发现个别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人员现场提出监督意见。受邀的政协委员表示,此次活动的开展能够有效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会同区政协持续深入开展“政协+检察院”协同监督工作,提升协同监督质效,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