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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1-23 10:34:01


2025年1月21日上午,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森在红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4年,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工作的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紧紧依靠区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24年,办理各类案件1580件,办案规模同比上升11.27%,各项工作呈现新面貌。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每月一次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一次的全院集中学习,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6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工作大提速、经济大发展”讨论活动,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融入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党建意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开展党建融合共建活动,对党建联系社区34户困难群众开展结对帮扶百余人次,切实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任务,注重双语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和队伍建设。接受配合区委第六轮巡察,扎实推进问题整改,112条整改措施全部落实,不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

  二、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坚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秉承“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187人,提起公诉532人。从严追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邪教等犯罪2件4人。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6件46人。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犯罪21件33人,追赃挽损一千余万元。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向社会释放“打早打小”强烈信号,严防乱生恶、恶变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2.83%。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不批捕65人、不起诉192人,对141名相对不起诉人责令赔偿损失、参加公益服务等,引导真诚悔过、回归社会,以梯次衔接的轻罪治理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件,采纳1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有关单位堵漏建制。针对“消防救援”“母婴室建设”等问题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助力社会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法律监督效果从一类办理拓展到一域治理。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信访15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干部包案办理信访案件17件、办结17件,实现“案结事了”。应做尽做检察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对有争议有影响的拟不予逮捕、拟不起诉以及信访、申诉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2024年举行听证60件次,同比上升57.89%,信访案件经听证化解率100%。积极助力基层治理,牵头与十三个镇街建立法治服务联络工作机制,“镇街吹哨、检察报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治宣传,延伸法治服务的触角,填补检察机关在镇、村两级没有工作机构的空白。工作机制建立以来,下沉4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件,普法讲课7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

  大力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42人,办理民营企业员工职务侵占案件5件,挪用资金1件,涉企民事案件31件,对18件涉企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组织召开“全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解读司法办案政策和助企纾困举措,在区工信局、住建局、商投局、工商联、赤峰高新区红山产业园、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等六个单位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站”,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服务,收集解决企业法律诉求,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形成护企合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工作开展以来,回访问效企业30余家。办理的某合同诈骗案,我院提前介入侦查程序,厘清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引导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查扣涉案财物,同时加强对刑事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力度,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最大程度保障企业持续运转和工人正常就业,该案的办理被上级机关肯定,并在《检察日报》刊载。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8件次,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办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1件3人,起诉4件6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积极参与打击医疗领域腐败,聚焦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起诉2件2人。核查市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5件,1件办结,4件正在调查核实。加强反腐败协调配合,移送公职人员、党员涉案线索29人,对入党、考公、参军、提拔使用等人员进行资格联审198次,有关信息查询3200余人次。

  三、更加自觉为人民司法,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以生动的检察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从严惩治暴力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人,起诉3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22人,起诉5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向法院制发从业禁止建议4件;持续强化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校园内学生吸烟、部分宾馆及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办理综合履职案件9件,有关部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并整改;联合红山区公安分局、赤峰市第四人民医院成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联合签署《关于加强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集询问、取证、救助、心理疏导等于一体,合力推动被性侵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抓住“未成年人基本在校园”这一主要矛盾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推动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已实现辖区内55所公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80余次,努力提升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防侵害意识。联合区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7次,让孩子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又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辅助性救济。2024年对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43人,发放救助资金51.8万元。其中远赴吉林松原前郭县为受害家庭发放救助金4万元,协调当地检方为该家庭积极争取有关救助政策。并协调兰州大学为该家庭在读大学生申请一等助学金,着力构建大救助格局,与区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就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委、红十字会、工商联、残联等十一个部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并两次召开联席会议,凝聚共识、积聚合力。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我院将跟踪回访发现的需要社会救助的22件线索移送民政、红十字会、工商联等部门,并得到多家爱心企业积极参与,为符合救助条件的6名困难当事人争取社会救助资金2.2万余元。

  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做实特殊群体保护,落实“工会+检察”一体综合协同机制,深化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突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保护,加强劳动法律事前监督和风险提示,协同协作保护劳动者权益。在市院指导下开展“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行政检察专项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抚恤优待政策。针对医疗机构母婴室建设不达标问题,向区卫健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关医疗机构已整改;就医疗自助服务终端无障碍建设和盲道破损缺失等事项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整改。持续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刑事检察办理销售假药案2件2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获法院支持;与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假羊肉”等食品掺杂掺假联合检查;督促区市场监管局规范散装白酒销售行为;对注水猪肉案件线索立案;与区政协联合开展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检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机制,努力消除食品药品和餐饮安全隐患。推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检护夕阳红”行动,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与民政、市场监管、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堵塞养老院安全监管漏洞,受到自治区院肯定。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守护美丽红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以实际办案效果,擦亮“生态检察”品牌,树立检察机关“公益代表”形象,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辖区开展巡河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有关单位积极履职,通过实地勘察摸排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线索5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件,向问题所在镇街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实现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四、更加自觉为法治担当,努力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改革部署,抓实“三个管理”,进一步树牢正确政绩观,准确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高质效办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不断深化。落实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发挥指控证明犯罪、审查过滤把关作用,自觉担起诉前主导责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监督撤案38件,纠正漏捕18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纠正漏诉9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件,采纳率100%,加强证据收集、审查与运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15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71件。对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实质化审查,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进行监督,组织开展看守所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综合性检察建议。

  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强化。持续推进依法精准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受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7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7件。进一步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9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8件。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深层次监督。针对超期立案、信用惩戒措施不当等问题,向法院提出类案检察建议2件。王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自治区院评为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实化。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对其中1件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加强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件。加强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受理监督案件8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件。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受理案件139件,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79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73件。加强“府检联动”,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专项评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推动行政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有机贯通。赵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市院评为典型案例。“红山区林草局与岳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检察建议书被市院评选为优秀法律文书。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稳步优化。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3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行政公益诉讼49件。磋商结案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8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进入审判程序。4件案件被自治区院确认为高质效案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垃圾280余吨,督促多家幼儿园拆除铁栅栏和铁丝网等消防安全隐患300余处。推动“政协+检察院”协同监督走深走实,实现公益诉讼案件“政协+检察院”协同监督全覆盖,联动调研9次,政协委员提案转化为检察机关案件线索1条,共同开展协同监督办理案件27件,邀请政协委员70余人次参与办案。

  积极探索高质效办案路径。深入落实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政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一体化实施速裁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在自治区公安厅高速公路东部公安局赤峰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升高速公安执法和侦查监督规范化水平。突出数据分析功能,有效引导司法办案。应用推广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个,筛查工作数据7300余条,发现监督线索200余条,成案16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份,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更加自觉为事业强基,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改革强检、从严治检,聚焦理念和能力现代化,一体抓好队伍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坚持严的基调,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一岗双责”落实。研判廉政风险形势,查摆廉政风险点,提出务实有效防范举措。强化全员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深抓细检务督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协同推进“三不腐”。坚持民主集中制,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0余项,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作用。检委会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件,充分履行检察权运行监督职责。对全体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失信情况、任职回避情况进行摸排清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现应填人员全覆盖,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1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4次,全年全院无一人违规违纪。

  大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打造红检工作品牌。打造“红检繁星”人才品牌。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上半年,配齐配强环节干部22人,9名八零后,11名九零后脱颖而出。在上级院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3人获得自治区级“业务标兵”称号,3人获得市级“业务标兵”称号,2人获得市级“业务能手”称号。鼓励理论研究,多人多篇文章在研讨会征文中获奖。选拔2名业务骨干到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学习交流。打造“红检轻骑兵”普法品牌。依托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打造普法短剧,我院普法“轻骑兵”已在镇街、学校巡演5场次,观众反映良好。

  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监督下运行。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人事任免4次,为每位人大代表订阅一份《检察日报》,便于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深化落实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120余人次,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检察工作、回应关切。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00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通过门户网站、“双微平台”推送检察信息1600余条,多角度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能够取得新的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察委、政法各单位的协作配合,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一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亟需改进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还有差距。二是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全科型”检察官培养力度还需持续加大,抓实工作、善解难题的综合素能仍需倾力培养。三是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需加力推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落实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红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铸牢对党绝对忠诚。

  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二)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报复社会的极端犯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加强跨区域协作,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三)以积极能动履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服务联络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助力守住民生底线。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四)以高质效检察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三个善于”理念的笃学力行,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精准规范开展“4+11+N”领域公益诉讼,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进一步落实检察侦查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更优的办案效果更好为法治担当。

  (五)以高素质检察队伍维护司法公信。

  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人员政治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锻造过硬队伍。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和业务融合培训,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着力培育新时代检察“尖兵”。加大从优待检和履职保护力度。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新的一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担当作为、更优的工作作风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忠诚履职、干字当头,努力为谱写红山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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